1)黑灯瞎火摸错人了(民工篇)_至少相差三十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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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梁钟站在衣柜前,头一次因为穿哪件衣服好犯了难。

  白色的,会不会反衬得他很黑?

  灰色的,颜色也太暗了,没气色。

  绿色的,穿上了怕不是会像根大葱。

  梁钟只穿了一条黑色平角裤,从穿衣镜里打量着自己的身材,好在他经常锻炼,没有多余的赘肉,平常还有除毛的习惯,所以皮肤光洁顺滑,肌肉线条也很流畅,腹部肌肉纹理分明,胸前饱满肉感十足。

  他悄悄伸手戳了戳自己胸口的肌肉,一戳一个小坑,又很快回弹到原样。

  明明是自己的身体,梁钟却觉得指尖和胸口都像被火烧一样烫得厉害,迅速冲进浴室打开了花洒。

  花洒里喷出的水是冰凉的,梁钟身上的热度却丝毫不减,仅仅是想到叶逢春就在不远的楼下,只和他隔着一层地板,他的心口就像揣进了一个滚烫的火炉,把他整个人从里到外都要烤干了。

  但是凉水多少让他冷静了点。

  他开始思考叶逢春和其他两个人的关系。

  她是叶梓的姑姑,不太像,但应该是真的。叶梓似乎很依赖她,想吸引她的注意,这是因为他比较缺爱。她肯定是个好姑姑,连叶梓这么古怪孤僻的性格都能包容。

  但是她和温庆华,温庆华请她来家里吃饭,又特意支开他,也没有别人作陪,不像是普通朋友单纯叙旧……

  梁钟突然想起来了放在茶几上的手机,金灿灿的,很是眼熟。

  那是温庆华买的那部手机!他一开始以为是买给他的,后来就没了信,现在却在叶逢春手里。

  梁钟就算再迟钝,也明白自己后爸也对叶逢春心存爱慕,并且都已经付诸行动了。

  他的第一想法是,温庆华怎么敢?又怎么配?

  虽然温庆华是个好人,这么多年一直对他很好,他打心眼里感激温庆华,也想过以后一定要好好孝顺他。可是,可是他都已经叁十多了啊,再过几年脸上的褶子都快能挤死蚊子了,怎么还会有这么不切实际、毫无自知之明的想法。

  想着想着,梁钟的肩垮了下来,因为相比温庆华,自己除了年轻也毫无优势,他厨艺一般,说话常常不过脑子,学习成绩也不如叶梓,只有体育好一些,可是叶逢春看着比他厉害多了。

  从来无忧无虑的梁钟第一次感受到了深深的焦虑。

  窗外的雨势不减反增。

  温庆华看了眼雨势,提议说:“冒这么大的雨回去也不方便,要不然逢春姐你们就在这里过一夜吧,反正家里还有不少空房间。”

  叶梓埋头扒着米饭,连一口菜也不夹,听见温庆华的话,左手在桌下悄悄拉了下叶逢春的衣摆。

  他要回家,他一秒钟都不想在这里多呆。

  叶逢春反握住他的手,她的大掌粗糙又暖和,裹着叶梓冰凉柔软的手像裹住了一只受了寒的幼鸽。她肆无忌惮地揉搓着他纤长的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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